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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再喊“包打赢” 要遭停业三个月

    日期:2009-03-20     作者:王明 实习生 罗治冲    阅读:2,330次
     

重庆市司法局公布我市律师行业“六条禁令”


     从即日起,重庆市律师受理案件,如果再对当事人作出“包打赢”的虚假承诺,将面临停止执业3个月的处罚。昨日,市司法局局长文强,在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上,向媒体公布了《重庆市律师行业六条禁令》。

重庆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处长陈治元介绍,“六条禁令”是:一、严禁律师为承揽业务向委托人虚假承诺,违者停止执业3个月;二、严禁律师接受委托后不认真履行职责,违者停止执业3-6个月;三、严禁律师私自收案、收费,违者停止执业6个月;四、严禁律师接受案件当事人财物或其他利益,违者停止执业6个月—1年;五、严禁律师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非法手段解决争议,违者停止执业1年,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六、严禁律师向司法人员行贿或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违者停止执业1年,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


重庆市司法局还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67086170、67086187。陈治元处长表示,对于群众举报,经过调查证实违反了“六条禁令”的律师,市司法局会将处罚结果公布通过“西部律师网”,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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