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司法局制定律师行业“六条禁令”
日期:2009-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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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高律师服务质量,有效遏制目前律师行业存在的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近日,市司法局制定了《重庆市律师行业六条禁令》,着力构建律师廉洁从业的监督约束机制。一是严禁律师为承揽业务向委托人虚假承诺;二是严禁律师接受委托后不认真履行职责;三是严禁律师私自收案、收费;四是严禁律师接受案件当事人财物或其它利益;五是严禁律师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非法手段解决争议;六是严禁律师向司法人员行贿或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律师违反禁令的,依法给予停止执业或吊销执业证书处罚;党员律师违反禁令的,还将依照党纪条规予以纪律处分;律师违反禁令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