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十来年法官,不甘于单调和平庸,换了律师这种富有激情和挑战性的工作。听讲老外只有从律师到法官,而我们的特色却是由法官变成了律师。天底下,不知哪个职业更吸引人?
习惯于坐台上,终于坐到台下,从打断和制止别人的发言,到自己的发言被打断和制止,从裁判别人到被人裁判,特别是有理有据的案件却判你败诉,个中滋味真是千惆百怅。错与对,不知由谁来评说?
做法官时,虽然清贫,却也不愁过柴米油盐,每月总能吹糠见米;做了律师,虽然鸟枪换了炮,但一月下来没有收入,心里却是惶然。贫与富,不知如何衡量?
做法官时,常在同事间讲一个笑话:美国有一架飞机出事,乘客都争先恐后的往外逃,有一名乘客却忙着发名片,一看,原来是一名律师。做法官,都是别人来找自己;做律师,就得和这名美国律师一样去找客户。官与民,这就是区别。
不过,个人的成就感还是做律师最能体现。每当官司胜诉了,每当为当事人追回一笔欠款、挽回一笔损失,特别是将一名被告人从死神边缘拉回,成为自由人,个中的喜悦,难以言表。每当得到当事人的一声感谢,每当得到客户的一次赞赏,心底就涌出一个字:“值”。
(作者系本报法律顾问团成员单位同望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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