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立律师服务国企改革发展六项机制
日期:2009-04-13
作者:重庆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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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司法局、市国资委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律师服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建立起律师行业服务国企改革发展的新机制。一是建立企业法律服务供给机制,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积极引导律师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专项顾问或实行委托代理。二是建立国有企业法律服务协调机制,建立国有企业法律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即时交换信息,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协商解决问题。三是完善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和外聘律师在合同管理、资产重组、境内外上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诉讼仲裁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参与决策的参谋作用。四是建立法律服务人才管理机制,组建国有企业法律服务专业人才库,制定建库标准、程序和办法,实行业绩和信用跟踪管理、交叉核实和综合评估。五是建立法律服务人才选聘机制,加强有效指导和专业培训,制定不同专业类别的执业规范指引,全面规范律师服务国有企业的业务范围、工作内容、职责、形式和收费方式等。六是建立法律服务监督指导机制,加强诚信执业教育,强化对律师执业过程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