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司法局组织开展“律师党员志愿者和谐扬州服务行”活动
日期:2009-04-17
作者:扬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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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扬州市委组织部和市司法局联合召开了全市党建工作会议,部署开展“律师党员志愿者和谐扬州服务行”活动,组织全市律师党员开展针对农村、社区、企业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制宣传“三服务”活动。市委组织部和市司法局负责人共同为和谐扬州法律服务团授旗。
一是
服务农村。
推荐律师党员志愿者担任乡镇政府和村(居)委会法律顾问;定期开办镇、村法律培训班,增强农民法律意识;建立农民维权平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参与“大调解”和信访接待工作,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供法律服务。
二是服务社区。
定期举办社区法律知识辅导班或开展专题的法制讲座,开辟社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定期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援助大走访,并围绕社区多发的矛盾纠纷,依法做好调解工作。
三是服务企业。
贯彻省厅“双千百日”活动精神,开展对企业法律需求的集中调研;开展服务企业发展大走访活动,提出法律意见帮助企业发展;针对企业出现的经营、发展困境,驻点协助企业解决涉法涉诉问题,服务政府决策营造企业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