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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走访,帮基层解决了大问题

    日期:2009-04-28     作者:郑弋 郭玉家 朱一羽    阅读:3,075次
  连日来,扬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阚肖虹与其他班子成员分头深入扬州创利皮革、扬农化工、新能源房地产等企业,深入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破解发展难题,真诚征询企业的涉法意见和建议。

阚肖虹告诉记者,在省司法厅组织开展“双千百日”活动前,他们已于去年下半年开始深入企业调研,出台《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服务企业“保增长促发展”的意见》,组织律师走访顾问单位,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专项摸排。近来,更是积极响应省厅号召,在全系统开展以“大走访、大维稳、大服务”为主要形式的服务经济“千人百日”活动,为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优质的法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挽回损失7000多万元

据阚肖虹介绍,该局于日前专门成立了“千人百日服务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出台了《服务经济“保增长、促发展”主题活动的方案》,围绕“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服务全市经济保增长求发展”活动主题,结合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组织全系统1000多名机关干部、司法所长、调解中心主任、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企业,开展了针对企业发展的大走访、大维稳、大服务活动。活动中,他们主动介入企业产业结构调整、经营风险评估等领域,重点排查、调处涉及企业信贷危机、拖欠工资、企业裁员、破产倒闭及扩大生产涉及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建立矛盾纠纷调处预警机制、制订应急预案和领导包案责任制,积极化解影响企业稳定发展和因金融危机引发的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全市共走访企业2513家,审查企业合同1954多份,出具法律意见书823件,调解涉经涉企纠纷612件,挽回经济损失7000多万元。

变“消防员”为“保健员”

活动中,他们向企业公开作出“五项承诺”:解决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和扩大再生产引发的矛盾纠纷;对合同存在的重大缺陷和可能产生的潜在风险提出风险提示或法律建议;组织法律专家从法律角度研究制定化解企业债务危机方案和相关行业领域的企业风险防范法律指引;组建法律服务专业团队,为企业股权调整、并购、重组等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为企业提出的其他法律服务需求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高邮市司法局围绕路灯制造基地重点企业产业群,组织律师到企业举办法制讲座,帮助审查合同,提醒企业保护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宝应县司法局开通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降低收费标准,为宝胜等重点企业确定专人联系、上门服务;仪征市司法局组织律师、公证员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江都市司法局主动介入劳资纠纷,帮助企业合理制定发展计划等;邗江区司法局主动介入濒临破产企业,协助开展经营风险评估、债务清偿、先期破产保护、债权保全等工作,指导企业规范合同管理、建立风险防范和信用管理体系;广陵、维扬等区司法局为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建立企业职工法律援助服务机制,成立劳动争议调委会和律师法律服务联系点,最大限度地维护和谐劳动关系。

广大律师在走访顾问单位时,着重摸清资金链状况,了解有无融资困难、经营合同纠纷,有无产业结构调整、重组、并购,有无破产保护、债权保全,有无引资、经济合同需要,有无劳资纠纷等;开展“一企一建议”活动,介入企业重大决策,变事后被动应诉做“消防员”为事前主动介入做“保健员”。出台公证工作帮扶企业促进经济增长的八项措施:把关重点环节,缩短流程;实行首问负责制,减少交接环节;走进企业、现场办理,提升效能;推行“全天候”来电预约公证;实行企业优惠公证,畅通绿色通道;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重大项目等制度,推行对重点企业的个性化、针对性服务;为中小企业贷款、合同审查等提供积极的法律建议;与建设、房管、工商、土管、经济主管部门协调拓展业务,扩大法律服务面。

帮助企业“化危为机”

该市司法局班子成员挂钩市属企业,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县(市、区)司法局负责人承包乡镇,具体挂钩联系企业,向企业介绍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等职能。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联系沟通,共同解决企业面临的规划、出口退税、社保基金缴纳等困难,促进企业平稳较快发展。参与对困难企业实施破产保护,帮助重点企业利用破产保护进行重组。根据企业担保情况,参与制定化解方案,控制企业债务危机和金融风险扩大蔓延。该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因受金融危机影响有2200万元工程款难以回笼,造成资金链断裂。另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有近5000万元资金不敢放贷。扬州盛祥律师事务所律师在走访中了解这一情况后,为他们牵线搭桥,使两家企业在两天内达成借贷协议。两家企业老总高兴地说:“律师走访顾问单位,帮我们解决了大问题。”


与此同时,他们不断加大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力度,妥善处理因企业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加强“12348”平台建设,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引导企业和职工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真正做到“定纷止争、息事宁人”。与法院、劳动部门积极协调,与企业协商化解劳资矛盾,达成调解协议;积极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引发围厂、堵厂、扣人等群体性事件。去年底,扬州西区某项目二期工程因资金不足而被迫停工。工人多次追讨工资无果,将项目部负责人挟持至市法律援助中心。经过中心工作人员一天一夜的教育引导,讨薪工人在次日凌晨2点与项目负责人达成和解协议,拖欠工资全额补发,工人年后回工地继续完成剩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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