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卢俊要求从国内法治建设和履行国际法所确定的义务的角度,充分认识落实和确保包括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在内的各项律师执业权利,对于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的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理顺有关管理规定和操作程序,使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落到实处,确保公正司法,公正执法,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促进民主法治进程中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