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午,邯郸律师殷清利在当地最大的两家食品超市买到9种商品后,随即来到邯郸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称“这些商品全部违反了当日开始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同时,他提供了复印小票、照片等证据。
■两个月蹲守“食品安全”
此前,殷清利用两个月的业余时间到这两家超市蹲守,查找各类食品的外包装、观察食品销售全过程,寻找食品经营或生产单位存在的违背食品安全法之处,最终发现10处与食品安全法相背离的做法,包括食品经营单位的有些工作人员不戴清洁的工作帽、散装食品标注普遍不符合规定、食品添加剂有些不在标签中注明等,他选择新法颁布首日把调查结果提供给投诉部门。
殷清利说,这两家超市是当地规模较大、管理较规范的食品卖场。在一些小品牌的食品生产企业,违法现象更为突出。同时,他还发现众多消费者缺乏对刚刚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的认识。他希望借助对食品安全的调查发起一次公民行动,呼吁更多消费者参加进来。
■执法部门有难言苦衷
当日上午,邯郸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察处马腾飞受理了殷清利的举报。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马腾飞表示,目前地方机构改革还没有最终完成,食品药品监督局对食品问题无法行使执法权,他将这个举报上报领导后,他们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转交工商等部门处理。
记者了解到,很多行政部门职责将随着新法实施有所调整,但当前机构改革在基层大多没有完成,食品安全法涉及的有些职能调整恐一时难以落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原来归他们管的“标准”不再管了,“危害分析”、“安全评估”也不再管了,以后将由卫生部统一发布标准,质监部门负责生产过程的监管。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综合的安全标准,所以,执法部门在执行“不时冒出来”的各种各样的标准时,往往会遇到麻烦。
面对殷清利这样的公民对食品安全法的高度期待,执法部门表示出难言苦衷,这位负责人称,他们每年都制定严谨的监督计划,但是,“监管行动一个月一次或两个月一次,面对的却是一万多家企业,难以实现即时监控。”他认为,应当再加强对企业的惩罚力度。
■呼吁公民行动参与监管
在企业存在违法而执法部门又有难言苦衷的情况下,殷清利的调查举报和对社会的呼吁显得很有意义。他提出的“食品安全公民行动”宣言称,食品安全不能靠单打独斗解决,呼吁更多消费者参加行动,创立公众参与下的更具时代特色、地方特色的监督体系。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法理学教授武建敏表示支持和肯定,他说,法治最重要的基础不在法律文本,而在于公民行动和政府行动,政府的监管很重要却面临能力有限的困境,公民行动才是推动法治进程最重要的力量。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