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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全省律师队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日期:2009-06-04     作者:新华网陕西频道     阅读:5,796次
  近日,陕西省司法厅决定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这次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着眼于提高律师队伍素质,增强服务能力,树立良好形象,进一步加深律师管理人员和广大律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深刻内涵、基本要求和职责使命的理解,使广大律师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上来,自觉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这次活动从今年5月开始到明年5月结束,分动员部署、学习教育、主题实践、总结表彰四个阶段进行。省司法厅要求各市(区)司法局认真组织广大律师开展学习教育,就“如何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进行思想讨论,寻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方案和意见,并组织开展实践活动和工作建设活动。省司法厅还要求各地各单位将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起来,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律师法》结合起来,做到有机衔接、相互促进,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人物,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律师工作的良好氛围,为律师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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