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奎文区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开业,既不放鞭炮,也不设宴席,负责人王建华律师将50张“法律消费券”送到潍坊市法律援助中心,请他们转送需要法律援助的公民。据了解,“法律消费券”现身潍坊尚属首次。
记者看到,“法律消费券”是一张名片大小的卡片,正面印制着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地址及联系方式,背面则写着免收律师服务费的案件范围:请求给付赡养费、抚恤金、救济金的案件;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主张因见义勇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案件。使用时间为2009年6月8日至2010年6月7日。据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李荔主任介绍,这是潍坊首次出现“法律消费券”这种事物。
王建华律师告诉记者,近年来,市民的法律意识显著提高,懂得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不少人请不起律师。他刚刚申办成立了个人律师事务所,首先就想到了应该尽全力帮助这些人。所以,他先印制了100张“法律消费券”,除了自己对外发放外,也希望通过市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发放。
记者从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他们的职责主要是帮助困难群众进行劳动仲裁或诉讼,然而现在更多的是为群众解答疑难法律问题。2008年,市法律援助中心为群众进行法律咨询近万次,每天需要接听30多个咨询电话,接待20多批当事人,而中心只有4名有资格和经验的工作人员能够胜任这一工作,4人经常累得生病。
王建华说,“法律消费券”主要面向有法律问题需要解答但经济困难的市民,只要拿着这张“消费券”,就可以到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进行免费咨询。此举既可以帮助律师事务所打品牌,也可以分流市法律援助中心不堪重负的法律咨询“堵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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