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房产是否可以变卖?
南昌市民周女士:我的一位老邻居今年70多岁了,无儿无女,一直由我家人照顾。老人有套一居室房产,他跟亲戚、单位商量后,立下字据称去世后把房产遗赠给我的儿子。今年3月老人患脑血栓瘫痪了,医疗费一直由我家帮忙支付。我是否可以变卖老人的房产帮他治病呢?
江西添翼律师事务所李传昊律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财产继承人和接受遗赠人有义务承担财产遗赠人监护及赡养。周女士接受了邻居的房产遗赠,有义务承担照顾及赡养义务。但老人去世前,他还是房产的所有人,所立遗嘱尚未生效,受赠方还无权处理这套房产。如果目前老人无钱治病,受赠人又要承担老邻居的医疗费用,可以在老邻居同意的前提下,将其房产变卖,用于支付老人的医药费。
已过办理年龄未缴社保怎么办?
南昌市民刘先生:我朋友今年50多岁了,之前曾在某邮政局当合同工,没有办理社保。现在他自己去办理社保时,发现已经超过了办理社保的年龄期限。请问我的朋友该怎么办?
江西心远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陈占杰:如果劳动者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而社保缴费年限未缴满15年的,可延续缴费至65周岁。如果超过50岁仍未办理社保,则在65周岁前无法缴满15年社保金,因此不能办理社保。如果是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无法办理社保的情况,劳动者可以找到原工作单位,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
小股东可否查公司账?
南昌市民万先生:我在某公司入了10%的股份,是个小股东。现在我怀疑公司公布的财务有问题,想亲自查阅公司财务的明细账目,请问我是否有这个权利?
省律协农民工维权指导中心欧阳承惟律师: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其中,知情质询权就是股东享有的权利之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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