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动态

业内动态

扬州市政府招聘公职律师

    日期:2009-06-26     作者:扬州日报    阅读:3,940次
      扬州市政府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职律师1名,专职从事政府法律事务。报名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同时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相关工作经历;具有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年龄在40周岁以下。


报名时间:2009年6月20日至2009年6月30日,每天8:30—17:30;报名方式:直接到扬州市司法局407室报名,或通过E-mail将报名表发到扬州市司法局电子邮箱(yzlx8408@sina.com)。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