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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律师由诉讼型向服务型转变

    日期:2009-07-16     作者:葛重兵汤 勇记者陈广娟    阅读:3,665次
     7月13日上午,南通美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老总专程赶到海门司法局,送上一面“倾心服务显真情,保驾护航立新功”的锦旗,感谢海门市律师为企业化解矛盾纠纷、化解经营风险。近年来,南通市以改革创新精神改进律师管理工作,引导律师队伍在“打好官司”的基础上,主动向服务发展、维护民生、促进和谐等方面延伸,实现由“诉讼型”到“服务型”的重大转变,有效解决了当前律师传统业务萎缩的困难。2008年以来,全市律师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6953件,同比增长126%。


传统的律师业务,侧重“打官司”维护权益挽回损失,但打官司如同救火,即使火灾被扑灭,经济损失已经发生、社会关系已经破损。南通市司法局领导感到,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律师队伍应更多地承担起社会职责,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和价值观,由过去的“诉讼型”向“服务型”转变,在服务社会的全新领域中找到自身价值。特别在当前律师传统业务萎缩的新形势下,更要不断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注重非诉法律事务的服务,实现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双赢目标。为此,他们通过行业协会和律师队伍党组织,全力引导律师行业实现“三个延伸”。

为应对金融危机、服务企业发展,南通司法局相继建立“专家律师智囊团”和重大项目“法律顾问团”,成立“企业法律服务指导中心”和“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站”,由全市律师与顾问企业签订“双保协议”,对律师的服务范围、双方义务、服务费用、违约责任等作出规定,帮助大中型企业处理投资决策、招标投标、项目开发、房产开发、知识产权、金融证券、企业改制、股份转让等各个经济领域有关法律的具体事务,为企业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法律风险预防体系,最大限度对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去年以来,全市律师共办理涉及企业案件6389件,涉企案件总金额25.28亿元,为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1.33亿元。

贯彻调解优先的原则,利用说服、协商、教育等柔性手段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引导律师妥善处理土地征用、拆迁安置、劳资纠纷、企业改制、环境治理中遇到的矛盾纠纷。建立与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律师定期联系制度,鼓励、引导律师积极参政议政,充分发挥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从政府决策源头减少不稳定因素。组织26名优秀律师参与政府处理涉法信访、群体性事件、敏感案件的指导和管理,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年多来,全市律师参与政府信访接待3782件,接待来访群众9367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8540件,处理各类纠纷2155件。

全市律师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弱势群体。他们要求每位律师每年至少办理一件以上法律援助案件,为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特别是为外来农民工提供协调劳动关系、调处劳动争议、解决薪酬纠纷、工伤事故赔偿等法律援助项目。三年多来,全市律师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服务达43600件,参加义务法律咨询服务的律师达23722人次,有1269人次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28件,使一大批经济困难、急需法律帮助的群众的法律诉求得到了公平对待。


南通律师业务的成功转型,既拓展了业务,也锤炼了队伍。该市有1家律师事务所获得了“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有1家律师事务所被评为江苏省文明律师事务所;有1名律师被评为省杰出青年律师;有11名律师被评为江苏知名律师;有8家律师事务所被授予“南通市文明诚信窗口”称号;有10家律师事务所、10名律师受到市司法局、市律协的表彰,有18名律师担任南通市及县(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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