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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有了首位台籍实习律师

    日期:2009-07-24     作者:林世雄 郑璜    阅读:5,509次
     22日下午,厦门市律师协会为来自台湾的邱冠魁颁发了“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邱冠魁由此成为福建省首位获得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的台湾同胞。


    今年55岁的邱冠魁1976年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在台湾从事法律相关事务已30多年。去年,他首次参加大陆司法考试就以389分的好成绩通过,幸运地成为首批通过大陆司 法考试的台湾居民之一。

    国务院支持海西《意见》出台后,祖籍漳州南靖的邱冠魁认为福建已站在一个新的发展点上,特区厦门更是蕴含无限机遇。他说,厦门不只是他一个人的创业福地,许多台湾律师事务所都计划在厦门设立分支机构,这里将会是更多台胞的创业福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台胞获得《法律执业资格证书》后,必须先到大陆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才能成为执业律师。接下来的一年里,邱冠魁将在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实习,接受集中培训和实务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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