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本报公益律师QQ群也照常在线,为网友解答法律问题。现场与网络同步咨询的活动模式受到了居民和网友们的一致欢迎。
社区现场与网络QQ在线咨询同步进行
“‘公益律师’第一次来到罗家社区开展普法活动,深受居民们的欢迎。感谢新法制报和律师们在炎炎夏日里对基层普法工作的支持。”南昌市青山湖区易副局长给予本次活动很高的评价。据统计,8月1日上午活动期间,本报“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共邀请4名律师到场,与青山湖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一同向罗家镇居民宣传法律知识,并解答20多个法律问题。与此同时,先后有5名律师在本报公益律师QQ群(群号48525076)内与网友在线交流,数十位网友在与律师的沟通中得到了满意的回复。
法人代表变更不影响发放员工工资
8月1日正值罗家镇传统风俗“赶集”的日子,出门逛集市的市民罗先生路过“公益律师”活动现场时,向律师们询问起自己遭遇的问题。几年来,他与朋友一直在抚州市某公司工作,从未签订劳动合同。半年前,公司易主,罗先生和部分员工被新老板辞退,却还有一个多月的工资没有领取。
罗先生等人找新老板索要工资,被告知“这些钱是与前任老板之间的债务,与新老板无关”。当他们找到之前的公司负责人时,又被对方以“公司已转让,所有事务由新老板负责”为由给推了回来。“两边都拿不到工资,我等于在单位白干了一个多月。”罗先生希望能够得到律师的指点,便于早日领回自己应得的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有依法获得自己劳动报酬的权力。无论是公司股份转让,还是法人代表的变更都不影响工资发放。即便公司破产,劳动者的债权也是第一顺序债权,在法律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江西华特律师事务所刘行律师表示,罗先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途径,要求用人单位足额发放工资,并按其工作时间计算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以及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女儿车祸身亡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4名受邀律师在罗家社区开展户外普法活动时,本报“公益律师”QQ群内的讨论也吸引了不少网友来参与。“我4岁的女儿死于一起交通事故。对方无牌照、无驾驶证,请问律师,我向对方提出了安葬费、死亡赔偿金、误工费、交通费以外,还能争取其他的权益吗?”网友“爱喝茶”问。
江西法报律师事务所肖文军律师在QQ上做出解答:“只要是合情合理的权益,都可以争取并维护。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的支付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此外,赔偿权利人也可以主张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这就涉及到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肖律师表示,作为遇害者家属,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律师在线:孩子抚养费如何计算
网友“Tony”:我与前妻离婚,4岁的孩子判给前妻。由于前妻没有经济来源,我每个月寄给孩子的抚养费充当了前妻和孩子的基本生活费。最近前妻要求我一个月寄双倍的抚养费。请问,按规定我应当支付多少抚养费?支付到什么时候?我可以把孩子的抚养权争回来吗?
江西赣联律师事务所芦映律师:一般情况下,抚养费大约等于支付方工资的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如果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你可以通过法院变更抚养权。因为你前妻没有经济来源,对孩子的生活、教育,你比你前妻更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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