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省律协和省法官协会发表“共同宣言”,首次将法官和律师的关系明确为同属于法律职业共同体,并提出法官和律师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协作、相互独立、相互制约。要加强互动沟通,建立稳定、畅通、有效的交流平台,健全相应制度,规范法官与律师之间的正当交往,严格遵守回避制度,不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共同维护司法的纯洁性,共同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法官与律师要相互独立。”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称,法官与律师的共同语言是法律,法官与律师的共同舞台是法庭,法官与律师的共同心愿是正义,二者都是推进法治国家的两股重要力量和坚实脊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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