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某造船企业同广东某企业的两艘万吨轮巨额交易纠纷,在我省律师的努力下,终于在日前达成解决方案:卖方适当让步后,由银行开出2.5亿的履约保函,确保交易顺利进行,避免了可能产生一损俱损的“同损”结局。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际航运业严重萎缩,致使造船业行 情大跌,浙江造船企业也损失惨重。其中,广东一家企业于去年3月同浙江某造船企业签订的两艘总价5亿多元货轮合同,因受行情影响,买方在支付了1亿多元进度款后无力再支付。
今年初,两艘万吨轮已顺利建成下水。依照合同约定,截至船舶下水,买方应再付3亿多元才能交船,如果违约,买方将承担20%的违约金。一旦诉讼,买方将直接损失已经支付到位的1亿多元船款作为违约金,卖方则将发生两艘订做的万吨轮无法出手、资金受困的严峻局面。
两难之下,造船企业辗转找到了京衡律师事务所。事务所主任陈有西律师立即牵头组成顾问小组,迅速介入了合同履行的谈判。
经过2个多月20多次的协商调解,律师顾问小组先后出具交易文本20多稿,终于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获取了银行的信任和支持。日前,某银行已开出近3亿元《银行履约保函》,买方再支付的3000万元到账,余款在9月份支付完成。
目前,卖方已开始为买方办理船舶登记手续,一旦登记完成,买方即可向银行办理抵押手续。
记者点评:巨额纠纷变共赢。学习实践活动中,浙江省律师协会通过积极引导全省律师,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提高服务保障科学发展能力,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特殊的贡献。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