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昆明8月5日电 (记者胡洪江)8月4日下午,云南省法官协会与云南省律师协会首次召开常务理事联席会,并联合发表《共同宣言》称,法官与律师同为法律人,同属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成员。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是法官与律师的共同使命。双方携手宣告要消除彼此间的隔膜,增进相互理解,建立良性、健康的互动关系,让公正的理念薪火相传。
《共同宣言》称,相互尊重、相互协作、相互独立、相互制约是法官与律师共同奉行的原则,公正、文明、诚信、廉洁是法官与律师共同遵守的职业操守。法官与律师要加强互动沟通,建立稳定、畅通、有效的交流平台,健全相应的制度、规则与程序,理顺、规范法官与律师之间的正当交往,严格遵守回避制度,不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共同维护司法的纯洁性,共同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据介绍,由于缺乏交流和对话的平台,法官与律师之间一直以来都有一层隔膜,有人戏称法官与律师之间隔着一道“隔离带”。今年年初以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法官协会与省律师协会就开始酝酿《共同宣言》,并就宣言内容进行了多次沟通。8月4日正式发表的这篇不足千字的《共同宣言》,被云南司法界人士誉为“云南法制史上的里程碑”。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召认为,不久前发生在该市澄江县的“法官铐律师事件”应该是《共同宣言》出台的催化剂。
吕召对“法官铐律师事件”发生在自己的辖区感到遗憾:“作为一个法官,我能够体会到法官的艰难。基层法院人员少、案件多、压力大,有些案件解决不好,领导不满意,社会也不满意,从而对我们法官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我们应该创造一个好的环境,建立起法官与律师间互相尊重、互相理解的关系。法官不要有特权思想,律师也应该尊重法官。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把各自工作搞好,把法治社会推向前进。”
围绕法官与律师之间到底应该构筑“隔离带”还是成为“沟通正常”法律职业共同体这一问题,与会各方进行了专门讨论。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用“风雨同舟、殊途同归、荣辱与共”3个词来形容法官与律师的紧密关系。针对法官接到案件后介绍律师为当事人办案的情况,许前飞认为,这对整个法官队伍的形象、对律师队伍的公平竞争、对司法公正的伤害都很大。他说:“云南省高院今起建立举报制度,邀请律师进行监督。只要发生法官介绍律师办案的情况,一经查实,即清除出法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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