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内容主要有:条例草案第五条关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条例草案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关于旅馆、娱乐场所、餐饮场所控制吸烟的规定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条例草案第十四条关于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是否合理、可行。
听证会将直接听取陈述人的意见。报名作为听证陈述人的,于9月13日至15日登录网站(东方网、上海人大公众网)或拨打电话(63586499)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