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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律师质疑橘子洲禁行自行车 将上书人大

    日期:2009-10-21     作者:贺卫玲 叶子君 侯秀菊    阅读:3,759次
 


禁行“其他车辆”是否包括自行车? 电瓶车是否存在垄断经营?

“在橘子洲这个非经营性质的景区内,有企业的经营行为,却又没有引入竞争机制,这个是怎么形成的?”

“《岳麓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中‘禁止其他车辆进入景区’中提到的‘其他车辆’是否包括自行车?”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王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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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电瓶车经过了合法招投标,开放自行车与我们无关。但如果开放自行车,将导致洲上游客爆棚。”

“票价为20元是经过审定的,20元包含购车、人工、维修、管理等多方面支出。”

——湖南龙骧巴士有限责任公司

三湘都市报连日来关注橘子洲禁行自行车、观光车20元高票价的报道刊发后,众多市民、网友、律师打进热线0731—84326110或登录华声论坛“混在长沙”版块讨论。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王曙律师认为橘洲电瓶车存在垄断经营,表示将在10月21日就“自行车放行、引入电瓶车竞争机制”等问题上书长沙市人大常委会。而承包橘子洲电瓶车经营的龙骧公司则表示,自己是经过合法招投标的。

质疑:20元票价是因为观光车“进场费”较高?

据了解,橘子洲景区所有电瓶车属于湖南龙骧巴士公司经营。“在橘子洲这个非经营性质的景区内,有企业的经营行为,却又没有引入竞争机制,这个是怎么形成的?”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王曙律师认为,龙骧公司是通过社会招标,还是向橘子洲景区管理处买断经营权,都没有公开。

“如果有3家公司被允许进景区经营,那么就会有竞争,票价自然就会降下来。”王曙说,可能是因为龙骧公司的“进场费”比较高,所以导致橘子洲电动车的经营成本比社会上的更高,而这些成本最终由游客来买单。

律师:将上书长沙市人大常委会

《岳麓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除景区内环保型营运车辆、执行施工任务的车辆以及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进入麓山景区和橘子洲景区。

“法规的制定应该结合每个景区的特点来制定,《岳麓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是长沙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制定的,那时橘子洲还没有完工向游客开放。”王曙表示,“其他车辆”是否包括自行车,应该由立法机关来解释,而不是橘子洲管理处。王曙称,他将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致函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希望他们对“其他车辆”做一个合理的解释。同时建议他们去橘子洲实地调研,对自行车放行、引入电瓶车竞争机制,都是受老百姓欢迎的,但其可行性却受到橘子洲管理处的排斥。

明日本报将继续关注橘子洲禁行自行车事件,并全文刊登王曙律师给长沙市人大常委会的一封信。

龙骧公司:经营电瓶车经过合法招投标

10月20日,湖南龙骧巴士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彭健表示“经营电瓶车是经过合法招投标”。

彭健解释,橘子洲上共有64台电瓶车,购置成本大,一般公司负担不起。经过合法的招投标后,长沙市物价局审定票价为20元后,龙骧公司才开始收取车票,20元包含购车、人工、维修、管理等多方面的支出。

若橘洲公园管理处同意开展自行车租赁业务,龙骧公司会作出何种反应呢?对此,彭健表示此事与他们无关,但他表示如果开放自行车,自行车、电瓶车与行人在不到6米宽的车道上交错行进,将会重蹈洲上游客爆棚的覆辙。所以,彭健预计橘洲公园管理处不会做出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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