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河南将建立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条件、事项范围和案件补贴“三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不断扩大,经济困难标准不断放宽,门槛不断降低。
同时,大力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在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和市、县两级信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和部分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保证公民能够就近申请、获得法律援助;建立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免审查经济条件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发放法律援助证,对持证人员申请法律援助免审查经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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