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安厅有关领导表示,厅机关选派民警到基层进行锻炼,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实战型公安机关的重要举措,也是正在开展的“江苏公安精神大讨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增强厅机关实战指挥能力,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有着重要意义。锻炼期间,原则上不得安排锻炼民警回厅工作,锻炼期满,将由基层派出所为锻炼人员作出工作鉴定。据悉,江苏省公安厅将分3年选派年龄在45周岁以下、没有基层公安工作经历的厅机关民警到基层派出所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