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辽宁省第一批已将B2(含)以下机动车考试业务下放到新民市、庄河市、普兰店市和彰武县4个县级车管所。同时,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要求上述4地所在市级交警支队在积极配合指导所辖县(市)考试权限下放工作的同时加强监管,每月派专人对县级车管业务特别是考试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充分利用数据监控系统经常对辖区内各县级车管所的业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如发现问题,支队可暂停县级车管所业务1个月进行整改,暂停业务超过1个月以上的报省局批准。省厅交管局也将不定期对各县级车管所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