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是指由镇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就轻微刑事案件所涉及民事赔偿部分先行调解,并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检察机关综合考虑案件情节、犯罪嫌疑人悔罪表现、被害方谅解程度、赔偿履行情况等因素,并根据被害方出具的对嫌疑人处理的建议和请求,作出不批捕决定、不起诉决定,或向法院提出从轻处理的量刑建议。同时,对于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检察机关可邀请申诉人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予以协助,共同做好申诉人的息诉服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