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颁布涉世博纠纷案件指导意见
日期:2010-04-21
作者: 陈颖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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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律师协会颁布了《上海市律协协会关于上海律师承办涉世博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从承办原则、敏感性和疑难案件的备案和讨论到收费等诸方面,对上海律师承办涉世博案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据了解,在世博会举办期间 (2010年5月1日——10月31日),发生在世博会园区内 (特指需持世博会门票并通过安检进入的区域)的各类纠纷和诉讼、仲裁案件都纳入到 “涉世博案件”的范畴。 《指导意见》明确律师协会将与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以及统一受理涉世博案件的浦东新区法院建立科学、畅通的沟通机制,定期并及时地交流涉世博案件的信息和处理要求。
上海律协还组建了 “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律师志愿者团”,首批志愿者由200余名律师自愿报名组成,并根据不同专业分成10多个工作小组。律师志愿者团将为世博会的参展者和参观者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处、法制宣传等诸多公益性法律服务,为确保世博会的顺利举办提供法律保障。
除此之外上海律协还将开通 “上海律协世博法律帮助热线” 64180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