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条意见”强调要加大案件开庭审理力度,坚持所有一审案件开庭审理,二审案件除简易案件外一律开庭审理。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在法庭内或者通过其他公开的方式公开宣告判决。
对于如何更好地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20条意见”明确要求将提高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的比例。对部分案件积极实行新的人民陪审模式,即合议庭原来由两名法官和1名陪审员组成,变成1名法官和两名陪审员组成,并对能够在短时间内审理完毕的案件尽可能当庭合议并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