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标准,在本市办案的,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执行案件每件补助800元至1000元,民事案件每件补助1000元至1200元,仲裁案件每件补助800元;本省内跨市办案的,刑事案件每件补助800元至1500元,民事案件每件补助1200元至1600元;跨省办案或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办案补助可适当提高,最高不超过3000元;特别重大、复杂或特殊法律援助案件,可以实行实报实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