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指控,2009年6月至2010年2月,高玉山在被害人黄某所承包工地打工,因黄某拖欠其工资多次追讨未果,高玉山遂萌生了与黄某同归于尽的念头。2010年3月3日19时许,双方在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一工地宿舍内再次因工资支付产生纠纷,高玉山将准备好的汽油淋在自己身上,并抱住被害人黄某,之后将汽油点燃,企图与黄某同归于尽。经法医鉴定,包工头黄某全身80%烧伤,高玉山也全身60%烧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