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上旬,奉贤区检察院反渎局得到线索,某镇有许多村民因征地中涉及的镇保问题,先后几次到相关部门上访。检察院经过调查发现,该镇推进镇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陈某在2004年到2006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采用虚增被征用土地面积等方法,共同或单独将镇内3个村共114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镇保范围。陈某被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