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1日下午,上海市女检察官协会和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联合举办的新民事诉讼法与检察监督工作座谈会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隆重举行。在宽敞的会议室里,市、区检察院的女检察官们和各律师事务所的女律师们围绕以“法眼二维观——来自女检察官女律师的对话”为主题,就新民事诉讼法的修订展开了面对面地交流。市检察院许佩琴副检察长亲自出席会议,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会长黄绮主持了座谈会。
会议首先由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处处长、市女检察官协会副会长曹苏明致辞。曹会长向与会人员传达了市检察院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并组织学习新民诉法的精神,并充分肯定了此次座谈会对加强检察官队伍专业化建设及与律师之间交流业务的重要意义。她指出,要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姐妹两协会间的交流、合作与发展,推动女性法律工作者在各自行业中发挥作用。
市检察院民检处邱燕副处长结合了在南京参加高检院组织的学习新民诉法培训经历向与会人员作了题为《新民诉法中涉及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若干问题解读》的发言。邱处长从新民诉法修改对检察工作的影响、对民行检察监督部门的影响及检察机关应当如何积极应对新民诉法的修改三方面作了详细解读。
普陀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舜英围绕加强与区法院审监庭沟通、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等角度介绍了新民诉法对于基层检察监督工作的影响。黄浦区检察院民行科乌国珍科长在发言中提到,民事案件中,检察院和律师应当共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法律正确实施。
在互动交流阶段,女律联副会长丁伟晓、金缨、葛珊南和女律联秘书长谭芳结合自身的司法实践经验就检察院如何启动调查取证权、发出检察建议、监督法官公正审判案件和做好执行监督等方面与女检察官进行了深入探讨。黄绮会长总结发言,她感谢女检察官协会与女律师联谊会共同策划举办了这次活动;感谢市检察院许佩琴副检察长的亲自出席、发出邀请并提供座谈场所。黄绮会长说,此次民诉法的修改说明法治社会的建设已经进入了新的实质性阶段。新民诉法从内容及方式上加强了检察院对公权力的监督职能,而律师的职能更多地体现在对私权的依法维护。作为律师非常希望能够为检察院的监督工作做点事。黄会长还建议女检察官协会和女律联今后可以多多在业务上进行交流沟通,充分利用两家的业务交流平台。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许佩琴最后作了总结性发言。许检察长强调,第一要充分认识到学习新民事诉讼法的重要意义。民诉法是检察机关行使监督职能的基本依据。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职能在维护司法公正、维护法律统一实施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第二要深刻把握新民诉法的立法精神。作为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第三要加强与律师协会的沟通联系,为新民诉法的实施做好准备工作。通过构建学习互动机制,与律协专业小组衔接,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减少成本。许检察长表示,这次活动只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女检察官和女律师的联系平台要多多沟通交流,建立长效机制。
与会女律师纷纷表示本次座谈会对于提升业务能力有很大帮助,希望今后女律联能够继续开展类似的活动。
出席座谈会的还有静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梁凤娣、嘉定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周红亚、金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银仙及市检院一分院、二分院和区院民行检部门的领导。女律联副秘书长孙彬彬、岳雪飞、林丽娟及部分律师事务所女主任、合伙人出席了会议。
(信息来源:女律师联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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