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首届检察官—律师辩论赛成功举行
日期:2007-10-31
作者:重庆市律师协会
阅读:6,350次
昨日,深秋山城的天气让人感到些许寒意,但西南政法大学岭南厅里座无虚席气氛却热烈得要爆棚——由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主办的全市首届检察官—律师辩论大赛正在这里举行。
这次辩论赛,旨在提高检察官(公诉人)和律师的论辩能力,展示检察官(公诉人)和律师的职业风貌,增进检察官与律师界的了解与交流。为确保辩论赛的成功举行,市检察院、市司法局成立了辩论赛组织委员会,市检察院于天敏副检察长和市司法局郑键副局长担任主任的组织委员会。为了体现比赛的公平、公正,保证评判的权威,组委会邀请了徐静村、陈忠林、李永升、朱建华、李瓒仁、胡红军、卢君等七位专家担任评委。
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余敏、市司法局局长陈焕奎等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西南政法大学和市律师协会的领导观看了辩论赛并给获奖辩手颁奖。
辩论赛充分展示了重庆检察官和律师的才华和英姿,让观者充分感受到了我市检察官队伍和律师队伍昂扬向上的朝气和为正义孜孜以求的精神。纵观全场比赛,既有完美的形式,又有深刻的内容。
在总时间24分钟的辩论中,六支辩论队(检察官和律师各三支)的辩手,有的大开大阖,气势如虹,有则析法说理,丝丝入扣,有的温和委婉,以理服人,有的老成持重,高屋建瓴。双方参赛队员将综合运用法律原理,理性解读法律规定,讲求和遵从逻辑,恪守并阐释公平正义,指点江山,激扬文字,雄辩法理,体现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风貌。选手们思维敏捷,言辞犀利,攻有强度,守有条理,稳中有理性,动中有玄机,将很好地体现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娴熟的论辩技巧。
评委们当场评出两个最佳辩手和辩论队、4个优秀辩手和辩论队。来自市检察院的么宁、重庆静升律师事务所的伍光媛获得了最佳辩手称号。评委徐静村教授(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卢君庭长(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和陈忠林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刑法学博士生导师)分别对三场辩论赛进行了精彩点评。
诚如主办方一位人士所说,检察官——律师辩论赛取得了圆满成功。检察官与律师在对抗中对话,在对抗中交流,在对抗中合作,这既是检察机关岗位练兵的一项新尝试,也是提高律师素质的有效途径。
附辩题
辩题一:
谢兵系某县房管局商场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房管局所有的非住宅直管公房进行经营管理。1999年6月,该县房管局为偿还债务,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将商场办公室具体管理的抚顺路50号,面积为300平方米的一套门面,以每平方米1万元的价格出售,售房资金300万元用于该局调剂使用。谢兵在经办房屋出售的过程中,擅自将房屋划分为50-1和50-2号(各150平方米),以每平方米1.5万元的价格将50-1号出售给王林卫,收取房款225万元,之后谢兵以其儿子谢彦的名义,以每平方米5千元的价格购买了50-2号,支付房款75万元。谢兵为掩盖真相,伪造了王林卫以300万元购买抚顺路30号门面的购房合同和相应的收款凭据,交县房管局备案检查。后又谎称其子系该房屋原承租使用人,并在房屋产权登记中心顺利办到了50-2号的产权登记。
辩题二:
2006年8月3日晚9时,孙逸飞驾驶摩托车在某区霞飞路路边将正骑自行车回家的女工李某强行逼倒在地,乘机扯下其颈部所戴的金项链,并向李某做了一个“拜拜”的动作后加大摩托车油门逃走。此时,正停车在路边买烟的个体医生肖强看到了李某被抢的经过,抢匪的嚣张激怒了肖强,肖强当即驾驶自己的奇瑞轿车朝抢匪逃走的方向追去,并拨打“110”报警。追到一立交桥时,肖强驾驶的奇瑞轿车终于逼近了孙逸飞驾驶的摩托车。肖强大声呼喊让抢匪停车。惊慌失措的孙逸飞不但不停车,反而加大油门逃上了立交桥。肖强见状也加大油门,死死咬着对方不放。然而,就在奇瑞轿车从左侧超越摩托车并右打方向欲逼停摩托车时,致摩托车与立交桥右侧护栏相撞,孙逸飞“飞”下立交桥,当场死亡。
辩题三:
2002年12月,彭某开始担任某市建委副主任。长期的工作中,由于业务关系,逢年过节时不断有建委审批过房地产项目的房地产公司为事后表示酬谢,而给建委中层以上干部送红包和各类礼品。刚开始彭某多次将红包退回,但长期被单位其他领导和同事背后议论为假正经。后来,彭某采取他人收受红包时自己也收受的方式,但在收受之后,全部以无名氏名义捐赠给福利院或者希望工程基金,并详细记录每一笔红包的数额、来源和捐赠的去向,有据可查的累积捐赠约为41万余元。在彭某担任建委副主任的三年半中,累计收受他人现金约四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