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入明晰产权、承包到户阶段
当前,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进入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攻坚阶段。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依据各地反映的情况,确权勘界今年内将画上句号,2012年将基本完成林权证发放任务。
据介绍,集体林改从2008年6月全面推开至今,成效逐步显现。截至2011年6月底,已有福建、江西、辽宁、浙江、云南等25个省(区、市)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全国确权勘界的集体林地24.67亿亩,占总面积的90%,发证面积21.2亿亩,占总面积的77.4%。
同时,配套改革积极推进,支持林改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林权抵押贷款131亿元,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达9.45万个。集体林改使3亿多农民直接受益,初步实现了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张建龙表示,尚未完成确权勘界任务的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省份,解决起来相对较容易。下一步将重点在少数几个省份、地区上下工夫,加大检查督导力度。目前,依据各地反映的情况,确权勘界今年内将画上句号。照进度,2012年将基本完成林权证发放任务,2013年将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
张建龙强调,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一定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这包括现场勘界、绘图清楚、以家庭承包为主,纠纷得到很好解决。为确保林改的质量,国家林业局今年6月还派出10个督查组分赴全国30个省区市,督促各地加紧保质保量完成集体林地的改革任务。
针对林改在明晰产权的攻坚阶段出现的一些地方改革不彻底、勘界工作不到位、登记发证不规范等问题,张建龙表示,国家林业局将围绕明晰产权、承包到户这个中心环节,认真组织各地开展“回头看”和检查验收工作,加强林权纠纷调处和承包纠纷调解仲裁。
同时,围绕重点发展林下经济这个中心,进一步推进深化改革,抓紧建立“四项制度、一个体系”,即建立林业公共财政制度,建立健全林业金融支撑制度、林木采伐管理制度、集体林权流转制度,以及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张建龙表示,政府将从资金、政策、技术上给予扶持,帮助农民兴林致富。国家林业局已着手将发展林下经济作为实现兴林富民目标的重要抓手,今年将出台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争取专项扶持政策,鼓励支持发展林下经济。
“我们每年都培训大量的技术人员,让他们到农户家指导对树木的栽培、养护等工作。农民单打独斗闯市场面临许多困难,要加强林业合作组织建设,着力解决林地承包到户后一家一户解决不了、解决不好的问题,帮助更多的农民更好地走上致富之路。”张建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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