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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京市律师协会新闻媒体座谈会召开

    日期:2011-04-27     作者:北京律协    阅读:3,134次
  
图为座谈会现场
 
图为王隽副会长发言
 
图为马慧娟主任主持座谈
 
图为媒体记者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图为与会人员参与评选优秀所刊
 
 

    2011年4月23日上午,北京市律师协会新闻媒体座谈会召开。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隽,宣传联络委员会主任马慧娟,副主任刘光超、王安心,协会副秘书长刘军以及各区县律师协会宣传工作主管领导出席了会议。新华社、法制日报、中国律师杂志等十余家媒体应邀参加了座谈。座谈会由马慧娟主任主持。

    马慧娟主任首先向与会媒体通报了2011年北京律协宣传联络委员会主要工作。今年市律协对外宣传工作将以“扩大宣传交流,全力打造首都律师良好社会形象”为主线,加强与有关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的联络、沟通与合作,梳理、丰富和深化媒体合作资源,拓展更多宣传平台和渠道,强化协会在行业对外宣传工作上的主动权和掌控能力。马慧娟主任还介绍了区县律协通讯员队伍组建情况。各区县律师协会宣传工作正处于启动阶段,通讯报道员队伍已经初步形成,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正在逐步建立,各区县今年要与新闻媒体初步建立联系并开展合作。

    媒体嘉宾对律师行业对外宣传工作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的媒体希望在社会热点问题的报道上与律协加强合作,搭建平台,定期沟通联络,进行深度报道。有的媒体建议市律协区分不同类型的新闻单位,根据媒体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合作。还有媒体建议协会宣传工作也能“走出去、引进来”,加强与境外友好媒体之间的合作。与会媒体对市律协组织区县律协参加新闻媒体座谈会的做法表示肯定,希望今后建立与各区县律协的工作联系,向社会各界传递更多来自律师行业基层的声音。

    王隽副会长在讲话中代表市律协感谢各新闻媒体多年来对律师行业的关注和支持。媒体嘉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很有建设性,对市律协的宣传工作有很多启发和帮助。2010年底北京市有条件的11个区县均已成立了律师协会。区县律协的工作更加贴近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在宣传的广泛性、时效性等方面有明显的优势,今后市律协将全力支持各区县打开工作局面,把行业宣传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去年底,中央召开了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和全国律师党建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对律师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律师工作上有很多重要举措。新的工作形势对行业宣传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课题。王隽副会长希望新闻媒体与协会一同研究探讨行业宣传的方式方法和有效途径,提高新闻报道的准确性,在律师宣传工作方面实现双赢。

    座谈会开始前,与会人员还参加了“优秀律师事务所所刊评选”活动,在认真翻阅参评所刊后进行了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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