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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成立首个“消费维权律师志愿团”

    日期:2008-04-21     作者: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    阅读:2,382次
近日,我市首个“消费维权律师志愿团”在缙云县成立。首批志愿团成员由浙江民晖律师事务所、浙江法和律师事务所、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及缙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公职律师等6人组成,并制定《缙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维权律师志愿团工作规则》,规定志愿团的宗旨和权利义务及日常管理。

    消费维权律师志愿团成立后,将免费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和各类法律援助,同时还肩负法律宣传和消费教育等责任。缙云县工商局和消保委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充分发挥消费维权律师志愿团的作用,邀请志愿律师参与主持调解重大疑难消费争议案件、大型执法和法律宣传活动,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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