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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举行民法典律师宣讲团工作座谈会

    日期:2020-12-14     作者:长宁律工委    阅读:4,293次

       为进一步扩大民法典宣传的深度与广度,有序开展长宁区民法典律师宣讲工作。11月11日上午,长宁区民法典律师宣讲团工作座谈会在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举行。

       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林东品,长宁区司法局局长张谢定、区司法局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区各街镇司法所所长与负责人、长宁律工委、区民法典律师宣讲团组成人员等共同出席了座谈会。会议由长宁律工委副主任、长宁区民法典律师宣讲团团长张伟华主持。

       会上,长宁律工委与各司法所,以及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就宣讲工作如何契合受众的具体需求、实现定制化、菜单式的宣讲模式等方面进行了座谈与交流。

       林东品副会长表示,上海市律协依托民法典颁布的有利契机,重点推进“3个100+16个30”的法典宣传教育模式,即由上海律协各业务研究委员会、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上海律协青工委分别成立3个100人以上民法典宣讲团,各区律工委成立16个30人以上民法典宣讲团,形成市区两级的上下联动,并通过民法典宣讲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林东品副会长并表示,律师参与民法典宣传应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做好本职工作与民法典宣传工作,在宣讲过程中及时反馈,及时总结,切实提升宣讲实效。

       长宁区司法局局长张谢定在讲话中就进一步做好民法典宣讲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认识重要性,律师宣讲团成员应当提高政治站位,从实现国家法治的高度认识开展此次民法典宣讲的重大意义;二是具备责任心,律师宣讲团要以培养广大市民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的意识与习惯作为宣讲工作的职责与目标,努力营造全社会遵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三是注重专业性,宣讲团的各位律师应当结合自身执业领域与专业特长,将民法典的重要内容讲深讲透;四是强调趣味性,宣讲团成员应当针对不同受众群体的需求,采用不同的方式,以实际案例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同时加强与基层司法所以及区团委、区妇联、商会等部门的紧密合作,推进民法典宣讲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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