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常委彭雪峰:建议给律师更多参政议政的机会
来源:河南律协
日期:2016-03-10
作者:河南律协
阅读:5,390次
作者/高凌燕
来源“中国律师”微信公众号(ID:CHINESE--LAWYER)
3月9日上午,全国政协常委彭雪峰正在主持界别小组讨论,彭雪峰坦言主题并非自己专业。讨论结束后,记者注意到,广东省副省长、广西政协副主席等参与讨论的委员们纷纷走过来夸奖彭雪峰主持得好、点评到位。
我们的话题由此展开,为什么律师即使面对自己不熟悉的领域也可以游刃有余、应对自如?彭雪峰委员答曰:因为法律思维。
法律思维是法律职业者的特定思维方式,是法律人在决策过程中按照法律的逻辑,来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考模式。法律思维在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中表现最为典型,法律思维抽象、概括、理性,所以在任何事情面前,法律人都表现得很冷静。彭雪峰说:正是这样一种法律人与生俱来的思维模式,让我们即使在不熟悉的领域也可以清晰地抓住主要矛盾、短时间内找到症结所在。
事实确如此,在关于现行高校评价体系存废的讨论中,委员们意见难以统一,同为律师的全国政协委员刘红宇最后一个发言,她指出:无论存废都需要深入调研,形成分析报告,因何存、缘何费,都需要有值得推敲的理由也必须经过法定程序。法律思维就是以停止纷争为目的,而停止纷争的依据是据法裁断。
“在与委员们、代表们的交流中,我感受到了大家对法律人的亲近感,或者说是对法律思维的亲近感。如果哪个小组有律师、法官或者哪怕是有过法律学习背景现在没有从事法律职业的委员、代表,在讨论中,大家都特别希望他们谈一下自己的意见与建议。这是由这个群体的思维模式决定的。”彭雪峰这样分析人们对法律思维的认同。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十三五”规划的建议,为中国未来五年的发展作出了具体规划,其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是其重要内容又是其重要保障。
彭雪峰认为:去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元年,立法法的通过是一个信号,表明本届人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决心。去年进行的一系列法规的修订,也确实体现了“于法有据”、“依法有序”。但是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也不可忽视,其中部分地方官员的法律意识不强,客观上造成了体制机制改革的不顺畅。
法治国家的确立,为包括律师在内的法律人参政议政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广阔空间,律师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应积极参与国家政治活动。在法治建设中,律师应当更多的发挥其社会作用,勇于担当、有所作为。
有鉴于此,彭雪峰建议:提高律师在各级人大、政协的比例,给律师创造更多的参政议政机会、为律师搭建参与国家政治活动的舞台,这对实现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国家战略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