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业可反映一国的法治水平
日期:2007-11-12
作者: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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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其实也就是法治经济。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对法律服务业的需求是不断增长,这种需求的增长不仅体现在对量的需求上,重要的是体现在对质的需求上。从某种程度上说,律师业的发展水平反映了一国的法治水平。因此,提高律师的素质和执业水平、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律师队伍,完善律师执业机构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保障,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陈开琦先生独著的 《律师制度通论》最近由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了。全书分为总论与分论两编,分别对律师制度的发展、立法原则、律师的价值与功能、律师资格与执业制度、法律援助制度与律师的组织机构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作者长期从事法学研究与律师实务工作,有着较为深厚的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践经验。从本书可以看出作者对律师制度有着较为深刻的理解和深入的研究,这是建立在作者长期的理论研究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基础之上的。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因此,本书的推出既有现实基础也不乏理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