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动态

业内动态

闽律师普法进校园模式被外省仿效

    日期:2007-12-02     作者:覃作权    阅读:2,362次
    福建省“律师普法进校园”活动经验总结会暨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培训会1日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目前我省参与“律师普法进校园”活动的志愿律师已达801名,约占全国“律师普法进校园”志愿律师的1/9,我省的校园普法模式已被陕西等外省效仿。

据了解,2005年6月,团省委、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等单位共同发起“律师普法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计划用前后3年时间,让志愿律师走进全省各中小学校开展“以案例释法”为主要形式的普法活动。至今,全省已有志愿律师801名,进校园上千次,有约30万大中小学生受到普法教育。

据省律师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律师普法进校园”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均建立了“律师普法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专门机构指派专人负责。同时,各地律师积极参与“律师普法进校园”活动志愿律师库的组建,确保充足的人力资源。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各律师事务所还与教育部门和有关大、中、小学联合开展调研和维权活动,使普法活动更具针对性。此外,普法讲座和义务法律咨询也是该活动的一大重点,至今志愿律师已开展普法讲座达1500多场次,举办各式法制宣传咨询活动1000多场次,受益群体数百万人。

该负责人称,我省开展的“律师普法进校园”活动已经形成了具有福建特色的普法模式,因其明显的成效和较成熟的体制,被陕西、山西等省效仿和学习。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