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和本报随行律师、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的刘雯律师及当事人曾先生再次来到该火锅店。工作人员称,前日接受记者采访的店方负责人游经理一般在下午4点至5点之间到火锅店上班,但记者一行一直等到下午5点15分也没见到游经理。一位自称也是店方负责人的小伙子表示,“我们依然是昨天的态度,只愿意为曾先生免单”。曾先生认为,店方负责人是在有意回避,他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自己讨个说法。
“虽然曾先生所丢失的财物数量并不大,但这种现象在社会上却相当普遍。”本报随行律师刘雯认为,店方在此事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火锅店应向曾先生承担赔偿责任。当得知当事人曾先生执意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后,刘雯表示将免去代理费用,为曾先生写诉状、立案、上庭辩护,全程支持曾先生维权。而这也将成为本报第一例“律师随行团”成员律师除提供法律咨询外还为其免费代理诉讼的案例。曾先生是否能索赔成功,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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