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9点多,在一家外企工作的林小姐打来电话说,这家培训机构的做法太“薄情”了,小黄在该单位服务了快三年,单位在她这么需要工作和收入的时候强行将她辞退,实在让人接受不了。而读者刘女士却表达了不同的看法,她认为这完全是小黄的责任,在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就不应该与男友同居,更何况还有了身孕,单位的做法不存在问题,就是要教育这些年轻人以后要学会自尊、自重。随后,记者再次与这家培训机构的郝经理取得了联系,她说,公司的态度还是很明确的,对于小黄的这种行为实在没办法接受,只能将她辞退,但是可以给予一定补偿。
当天下午,江苏省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的赵海涛律师打来电话,他认为国家计划生育法主要是针对妇女生二胎的违法行为,而小黄的事,严格讲不算违背法律,单位辞退她明显违背劳动法,应当立即予以纠正。最后,赵律师还表示,如需要,他可以免费为小黄打这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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