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峰:一个法律人的三重身份
来源: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日期:2017-03-07
作者:全国律协
阅读:11,564次
记者 王建军 摄
个人简介:王俊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金杜律师事务所全球主席,法学博士。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顾问。
2017年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履职的第十个年头。这10年,是中国法治建设飞速发展的10年,也是王俊峰最为忙碌的10年。
1980年,18岁的王俊峰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回忆当初为什么会选择法律专业,王俊峰用“懵懂”来形容:“那时候法律算是冷门专业,既不是数理化也不属于文史哲,我只是觉得它和社会、经济、政治联系会很紧密,所以选择了法律系,就此成了法律人。”
毕业后进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部工作,创办金杜律师事务所,去剑桥大学、哈佛大学访学,到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留学,当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正是那次“误打误撞”的选择让王俊峰与法律结下不解之缘。
律师
专心办案仍是我最喜欢的事
54岁的王俊峰身兼数职: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顾问、金杜律师事务所全球主席。
“这么多头衔你最喜欢哪个?”当《法制日报》记者抛出这个问题后,王俊峰几乎不假思索地回答:律师。
“我是个法律人,律师是我的本分。非常怀念办案的日子,怀念全身心投入的感觉,办案是我的专业也是我最喜欢做的事。”创立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岁月,是王俊峰人生中的难忘记忆。
1993年年初,在国家政策鼓励下,王俊峰和3位同事以及分别在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土地局工作的两位同学,怀着要干一番事业的决心和促进法治进步的理想,毅然辞职下海投身于改革浪潮,创立了金杜律师事务所。
白手起家辛勤经营,开拓市场忘我付出;坐一夜的火车去偏远的城市办理公益案件;在深圳创办分所时住在铁路边上,夜夜与噪音和大蚊子周旋;不舍得坐带空调的5元双层巴士,挑2元的普通大巴……回忆往事,王俊峰感慨不已,创业之初的那些苦日子已成了令人向往的美好时光。
“由于工作太忙,我将更多精力放在关注整个行业的发展和青年律师的培养上。”王俊峰坦言,他现在基本没有时间办理案件,有时连每天五六个小时的睡眠时间都难以保证,即便如此,他还是会挤出时间参与疑难案件的讨论。
会长
筹备“一带一路”律师联盟
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涉外律师人才培养、重视刑辩律师的培养、加强刑辩律师组织建设……2011年,王俊峰高票当选为第八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成为最年轻的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他身上的担子也更重了。
2017年,王俊峰在生活上给自己制定了一些“小目标”,比如多锻炼、减减肥。工作中的“小目标”自然也不会少,推动完善律师行业的税收政策就是其中之一。
“我希望尽快建立符合律师行业特点的会计核算办法。”王俊峰对《法制日报》记者说,在律师行业会计核算办法尚未出台之前,应实行核定征收为原则、查账征收为例外的税收征管方式。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律师是不可能缺席的。”王俊峰的另一个“小目标”是推动律师更多参与到司法体制改革中去,在司法体制改革中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更多发挥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去年9月,全国律协在京启动中国律师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建设项目,建立由国内律师和境外律师组成的“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跨境律师人才库。
“长期以来,中国律师参与了国际上不同国家的联盟和论坛,我们只是参与者,被边缘化,中国律师应该发出自己的声音。”2017年,王俊峰还酝酿一个“大动作”,筹备“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打造以中国为主导的国际律师论坛。
对2017年,王俊峰充满期待和信心。“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以及企业“走出去”的浪潮,为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创造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涉外法律服务业务不断拓展。
委员
全力为律师行业发展鼓与呼
“我当委员的第一个提案,是关于加强律师行业思想政治教育。”王俊峰回忆说,当时,他发现,不少从海外留学回来的青年律师甚至是在国内成长起来的律师,不了解社情民意,无法成长为合格的律师。后来中央推动党建工作,律师行业积极响应。
加强反垄断立法执法工作、在驻外使领馆设立法律参赞、律师应广泛参与立法……自2007年开始,王俊峰至今已经递交的提案近九成都与法律、法治和行业发展密切相关。
王俊峰告诉记者,他的每件提案都得到了中央有关部委的及时回复,有的已经得到很好的落实。比如,关于加大政策扶持、推动中国法律服务业转型升级的提案,呼吁扶持有实力的中国本土律师事务所在世界各主要经济体布局执业网络,在今年年初司法部、外交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印发的《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中已经有所体现。再比如,有关律师法修订的提案,目前司法部已启动新一轮律师法修改工作。
“这是一个法治昌明的时代,也是一个律师大有作为的时代。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律师重任在肩。”王俊峰说,全国律师协会有责任有信心带领30多万律师在“十三五”时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再创新业绩,续写新篇章。
全国政协委员王俊峰:提高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的几点建议
作者/曹婧
中国律师
记者
全国政协委员王俊峰,是第八届、第九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同时,他还身兼多职: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顾问。
今年是王俊峰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履职的第十个年头。自2007年开始,王俊峰至今已经递交了上百件提案,其中近九成都与法律、法治和行业发展密切相关。昨日在驻地,他向记者介绍了今年两会上提交的一份关于提高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的提案。
刑事辩护制度是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实现刑事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是衡量刑事诉讼保障人权程度的重要标尺。王俊峰认为,我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长期维持在较低水平,刑辩律师的作用和影响尚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和关注。近年来的调研表明,全国刑事案件律师参与的比例不足30%,也就是说有超过70%的刑事案件是在没有律师的参与下进行的。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低,已成为影响我国刑事司法公正的严重问题。
王俊峰分析,“造成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的原因是多方面,包括律师办理刑事案件风险大,律师执业环境不理想,辩护成功率低,刑辩律师成就感差等等”。
新形势下,为提高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王俊峰建议:
★ 研究取消刑法中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罪名,将辩护律师执业活动涉及的伪证问题视为违反律师职业道德,通过行业纪律惩戒予以处置。
★ 研究赋予刑辩律师一定的刑事责任豁免权,也即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刑辩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言论不受法律追究。这将有利于最大限度保护律师的权利,也避免律师将办刑事案件视为畏途。
★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真正实现刑事案件庭审实质化,落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效辩护权,将尊重和保护律师辩护权进一步嵌入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各个环节和流程中,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强化控辩对等诉讼理念,特别是对律师依法提出的辩护意见都必须在裁判文书中阐明采纳与否的理由,增强律师辩护对刑事裁判结果的积极影响。
★ 开展对《刑事诉讼法》、两高三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等实施情况的全国性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辩护律师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辩护等权利的依法保障情况,通过执法检查,推动有关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落到实处。
去年6月,两高三部印发的《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对进一步强化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能作用提出了多项改革举措,完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刑事辩护制度特别是律师辩护制度在数量和质量方面提出新的要求。我们一同期待,律师在刑辩舞台上能够充分释放能量、绽放光彩!
责任编辑:蔡利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