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 法界

法界

幼儿园老师针扎女童 自称系误伤园方登门道歉

来源:京华时报     日期:2011-06-22         阅读:2,683次

幼儿园老师针扎女童 自称系误伤园方登门道歉

小欣腿上的伤口。

上周四,6岁女童小欣(化名)在位于朝阳区十八里店的童馨贝佳幼儿园内,被一位女实习老师用缝衣针扎伤腿部。此后,孩子腿部伤口化脓。孩子称,自己在语言课上画画,而老师不让她画,和她抢画,并用针扎她。昨天,当事人王老师表示,小欣是被她用针扎伤的,但属于误伤。小欣的班主任称,老师上课时不应该带尖锐物,园方会承担责任。

腿部伤口发炎化脓

据小欣的母亲于女士介绍,童馨贝佳幼儿园是私立的,女儿已经在那里上了3年学。上周四晚上,女儿在家洗脚时,她突然发现孩子的左小腿膝盖旁有一个黑点,用水洗不掉,就问孩子是怎么弄的。孩子回答说,是幼儿园老师用针扎的。

孩子的回答让于女士非常吃惊,她急忙询问细节。小欣称,当天上午上语言课时,老师在上面讲课,她在下面画画,实习的王老师要求她收起画,她不同意,就和老师发生了争抢,结果被扎伤。

于女士说,当时觉得伤口并不严重,所以没有做处置,但次日再查看时,发现孩子腿上的伤口开始发炎,并流出脓水。虽然于女士给孩子的伤口进行了简单处理,但伤口持续恶化,“孩子经常喊疼”。

6月20日,于女士带着小欣去医院检查,结果为,左小腿针扎伤,伤口化脓。

孩子还曾被老师掐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小欣家,当时孩子正坐在小木桌旁画画,左腿上包着纱布。在于女士给小欣换药时,记者看到,小欣腿上的伤口有黄豆粒般大小,里面还有白色的脓。于女士称,伤口已开始好转。

据了解,事发后,小欣几乎没去过幼儿园,只待在家里画画。小欣说:“要是老师再扎我怎么办,我怕。”小欣称,老师和她抢画时很生气,所以拿着针扎她。老师看她受伤后,让她不要告诉父母。

于女士说,在去年夏天,孩子的屁股曾被老师掐青。“上一次,园长就给我们保证,不会让孩子再遭遇这种事,但孩子还是再次被伤害,我们作为父母,真是觉得太难受了,必须讨个说法。”于女士称,发现孩子受伤后,家里多名亲属上学校讨说法。于女士提供的一份视频显示,幼儿园园长承认小欣曾被老师掐伤,但这次被针扎伤只是误伤,愿意承担责任,可以将这个学期的学费退还,并给当事老师一定处罚。

老师带针上课遭质疑

昨天下午,记者在童馨贝佳幼儿园找到了当事人王老师,她刚毕业不久在幼儿园实习,只有19岁。

王老师说,事发时,她在教室里用缝衣针补裤子。她见小欣在课堂上画画,就前去阻止,小欣不愿交出画,并开始手脚并用地闹腾。“当时手里还拿着缝衣针,我没注意,可能针头误伤到了孩子,但当时她没有哭,我并不知道她受伤”。

记者询问了两位小欣的同班同学,他们均称看到双方争抢画笔,之后小欣哭了,但无法确定老师是否用针扎了小欣。

针对王老师的答复,于女士提出质疑,老师在上课的时候为何带针?

小欣的班主任邓老师称,事发第二天,家长向她反映小欣被针扎的事,“当时她的伤口只有一点白脓,像一个小粉刺,我们并未在意。”邓老师称,王老师刚来幼儿园,还没来得及告诉她课堂上不能带尖锐物品,对此,园方会承担责任。事发后,园方多次去小欣家表示歉意,并想接小欣上医院检查,但家长拒绝。

针对此事,记者多次联系该幼儿园园长,对方始终关机。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