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上海市第四届优秀青年律师暨第四届优秀女律师
日期:2011-05-01
作者:龚琯
阅读:6,309次
为进一步推动上海律师人才梯队建设,为上海律师业发现、培养优秀的青年律师人才,在律师行业形成创先争优、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的良好风气;
为激励和带动全体女律师不断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水平,树立女律师的良好社会形象;
2010年8月至2011年3月,市律师协会、市女律师联谊会开展了第四届优秀青年律师的评选活动暨第四届优秀女律师的评选活动。
优秀青年律师的评选活动,由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以及前三届上海市优秀青年律师代表组成上海市第四届优秀青年律师评选委员会负责。
优秀女律师的评选活动,由市律师协会和市女律师联谊会主办并成立了上海市第四届优秀女律师评选委员会。
经过组织推荐、资格审查、初评、公示、终评等评选程序,市律师协会决定:授予徐珊珊等20名律师“上海市第四届优秀青年律师”称号。
另外,林威、田波、陈岱松、周郁生、金冰一、周兰萍、金达峰、章琦、吴飞霞、吴陈伟10位律师荣获“上海市第四届优秀青年律师”提名奖称号。
市律师协会、市女律师联谊会决定:授予林丽娟等20名律师“上海市第四届优秀女律师”称号。
另外,邹菁、钟斐颖、王清华、李东方、曹绮、张菊香、徐菁、虞莉、贾琪、刘响文10位律师荣获“上海市第四届优秀女律师”提名奖称号。
市律师协会号召全市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能以优秀青年律师为榜样,忠于宪法和法律,诚信守纪,勤勉敬业,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的知识,迎接新的挑战,进一步服务上海“四个中心”建设,为“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实现上海“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律师协会、市女律师联谊会号召广大女律师以优秀女律师为榜样,学习她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立足本职,胸怀大局,以良好的专业素养、踏实的工作作风、饱满的工作热情,奉献进取的敬业精神和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开展律师工作,为维护妇女权益、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作出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