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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减少不和谐因素

来源:法制日报     日期:2011-12-16         阅读:5,258次



 

最高人民法院昨天(15日)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迅速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充分认识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对审判工作带来的影响,始终站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积极做好司法应对工作。

通知要求,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准确判断,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自觉性。各级法院要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和运行趋势变化,在依法保障实体经济发展、扩大内需、稳定物价、规范经济秩序等方面,及时出台司法政策和指导性文件,不断提高司法服务水平。要密切关注各类市场主体的司法需求,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同时,更加讲求办案的方式方法,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密切关注各种可能影响经济发展的法律政策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提出立法建议和司法建议,为党委、人大、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通知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关于经济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好的重大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通知指出,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各级法院要继续履行好维护稳定第一责任,坚持依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犯罪行为,积极参与打黑除恶等专项行动,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坚持认真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进一步推动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坚持结合审判工作参与综合治理,依法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与有关部门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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