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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为在闽台商聘律师

    日期:2007-08-31     作者:黄翔    阅读:3,124次
     福建省台商投诉协调中心特邀法律顾问授聘仪式三十日下午在福州举行,来自福建各地的十名知名律师接受了特邀证书,成为首批福建省级涉台机构为台商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

据介绍,特邀法律顾问的设立,是福建进一步做好台商权益保障工作的需要,也是福建进一步贯彻落实《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措施,其运作方式是:通过福建省台商投诉协调中心的搭桥作用,建立台商、涉台部门、律师的三者联系,及时、便捷、务实地为台商提供法律咨询与司法诉讼服务,切实维护台商的合法权益。

福建省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邓本源表示,近年来闽台两地关系稳定发展,经济合作、文化交流等都取得较大的进展,这是各方面共同努力的成果,其中就有法律工作者的贡献。继续加强台商维权工作,并不是普通的法律业务,意义重大。

近年来,福建各级和相关部门十分重视台商的投资权益,成立了台商投诉协调中心,各设区市也大都成立台商投诉协调机构,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投诉、受理、调查、处理、结案、反馈的台商投诉协调工作网络,台商投诉事项办结率达九成八以上,并且台商投诉量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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