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召开纪念《律师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
日期:2006-05-22
作者:沈思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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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纪念《律师法》颁布十周年,5月14日,江苏省司法厅召开座谈会,副省长张九汉出席并讲话。省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负责同志和法学专家及律师代表作了交流发言。现将部分同志的发言摘要如下。
全力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田幸
在现代法治社会,法律的专业化使得律师成为诉讼活动有效进行的重要保障。法官和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地位、作用虽然不同,但在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社会正义的终极目标是共同的。没有律师职能的充分发挥,司法公正是难以实现的。因此,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充分发挥律师参与诉讼的作用,对于人民法院司法权的正确行使是十分有益的。全省法院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律师法》,进一步完善有关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切实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加强与律师的工作联系,充分了解和听取律师的意见,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审判工作中的有关事项,对律师提出的合理要求,认真及时办理。对律师的投诉举报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对侵害律师执业权利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要进一步规范法官和律师的相互关系,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司法廉洁,促进司法公正。我们愿意和广大律师一道,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求真务实,依法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建设“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共同维护公平正义
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吴汝信
律师是一个崇高的职业,律师工作对维护社会治安、社会公正和法律公正具有很重要的作用。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上与律师联系很密切。从表象上看,在法庭上,检察机关和律师是对立面,但本质上,都是为了维护法律公正。全社会都要提高对律师制度的认识,对律师和律师工作予以尊重。
为贯彻落实《律师法》,省检察院制定了《关于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规定〉意见》,重申了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重要性,规定将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情况纳入案件质量考核体系。与省司法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若干》,从制度上进一步保证律师在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立案侦查、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工作中的依法执业。各级检察机关还落实专门用于律师阅卷的场所、桌椅及相应设备,为律师在检察机关阅卷创造了良好的物质条件。
为切实维护律师依法执业,我省检察机关建立完善了责任追究机制,对检察人员或者漠视诉讼律师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责任。同时,本着认真、慎重、稳妥的态度,对个别律师滥用执业权利、严重违法构成犯罪的行为进行了惩处,努力做到不枉不纵。
贯彻《律师法》任重而道远,我们将继续加强检察机关和律师以及政法部门的合作,努力改善律师环境,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
深入贯彻《律师法》
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
省司法厅副厅长 方晓林
《律师法》颁布10周年来,我省律师事业得到较快发展。律师队伍不断壮大,现有律师事务所731家、执业律师7236人,分别比《律师法》颁布前增加了41.7%和65.3%。律师体制改革取得进展。全省国有律师事务所已全部改制为合伙制或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开展了公职、公司律师和个人开业律师事务所试点工作,有3家外国和香港律师事务所在江苏设立代表处。10年来,全省律师共办理诉讼案件108万件,非诉讼案件29万件,涉及财产标的额1184亿元,索回赔欠款531亿元,挽回经济损失646.74亿元。
为深入贯彻《律师法》,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司法行政机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专题培训;大力开展律师队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加强律师文化建设,形成高尚的职业修养和良好的职业形象。二是加强律师事务所自律管理,夯实律师队伍建设基础。进一步落实律师事务所教育培训、执业保险、社会保障和事业发展基金制度,增强律师事务所的凝聚力。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理责任。三是加强投诉查处,严格执业纪律。加快律师诚信体系和律师执业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律师诚信信息披露制度。四是完善“两结合”管理,提高行政监管和行业管理水平。制定完善行业规范,加强律师惩戒,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快速发展。五是努力解决律师执业中遇到的困难,改善执业环境。六是组织引导律师不断适应江苏改革发展需要,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更好地发挥律师工作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中的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法治江苏。
百年与十年
全国律协副会长、省律协会长 王凡
追溯中国律师制度100年的历史,更能体会到纪念《律师法》颁布10周年的意义。
100年前,1906年,清末法学家沈家本、伍廷芳在《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中第一次明确了律师的权利、义务及作用。律师制度开始出现在中国的历史舞台上。其后,从1906年到2006年来整整100年间,中华民国政府颁布过两部律师条例、一部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也颁布过两部律师条例和一部律师法。
大概没有哪个国家像中国一样,在100年间,颁布过7部有关律师制度的法律法规。这也恰恰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从封建专制政治制度向民主政治制度发展的激烈变化过程,反映了政府和社会大众对律师制度作用的认识、认同过程。
律师的职业使命和职业活动,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容密不可分。律师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成员相互沟通、恰当反映各阶层的合法要求,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提供咨询服务等方面可以发挥其独特的重要作用。
我们一定要牢记《律师法》赋予我们的使命,依法执业,依法办事,为建设法治江苏、和谐江苏,贡献我们的力量;为律师事业的长远发展,书写下精彩的记录。
经济社会发展 律师功不可没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博导 李建明
回首十年历程,《律师法》的颁布施行在推动律师业成长发展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律师法》出台之后,律师作为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的身份得以确定。《律师法》还规定了律师执业的条件和执业的法律、道德、纪律方面的规范和责任,有力地保证和显著地提高了律师业的规范化水平,为律师依法执业,发挥律师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过程中的作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现在,律师服务正在越来越多地进入立法和政府决策过程,活跃的律师服务行为,推进了政治、经济、文化、司法等各个领域的改革,唤醒和强化了公民的权利义务意识,促进了国家法治化水平的提高。
《律师法》的出台,还提升了社会成员接受法律服务方面的福利水平。《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必须承担法律援助义务,为那些需要获得律师帮助而又无力支付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从而提高了全社会法律服务消费方面的福利水平。
《律师法》规定的律师业务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有可能发生各种各样的矛盾和冲突,律师提供各种法律服务,有助于避免和防止各种矛盾和冲突的发生,也有助于各种矛盾和冲突及时通过合法的途径有序解决。因此,律师的法律服务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