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立足于监督、关心、支持检察工作,共提出26件议案、60件建议和25件提案。记者日前从最高检办公厅了解到,截至2011年8月底,111件议案、建议和提案,均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办结。
最高检承办的111件议案、建议和提案,由61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提出,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梳理这些议案、建议和提案,其内容涉及面广。有关于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问题,包括制定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法,制定人民监督员法,反家庭暴力法,举报人制度法;有关于加强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问题;有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建设问题;有关于加强保障律师辩护权的建议等等。
最高检办公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和往年相比,这111件议案、建议和提案呈现出两方面新特点:一是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立法的建议数量明显上升。二是更加关注检察机关的自身监督。
据了解,这些议案、建议和提案,最高检单独办理39件,与其他单位分别办理17件,主办10件、协办34件,参阅办理11件。其中,单独办理、与其他部门分别办理以及主办并需书面答复代表委员的30件建议和9件提案中,对所反映的问题已经解决或能够解决的17件建议、3件提案,均向代表委员详细介绍了目前的工作情况,明确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思路;对应当解决但条件暂不具备或需要进行调研的7件建议、1件提案,均说明了暂时不能解决的原因和解决的计划;对确实因体制、工作机制、工作条件所限不能解决的6件建议、5件提案,均客观充分、实事求是地说明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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