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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部门紧急会商 新36条细则进入倒计时

来源:华夏时报     日期:2012-02-26         阅读:3,283次

  垄断行业的坚冰似乎就要融化了。

  2月21日,发改委召开了由45个部门参加的会议。会上发改委主任张平对《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的贯彻落实工作做出部署,要求尽快出台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实施细则。

  此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国务院座谈会上明确提出,“民间资本进入垄断领域的实施细则要在今年上半年制定出来。”

  新36条面世即将两年了,但相关职能部门的实施细则迟迟未出台。在温家宝总理发出“最后通牒”后,未来3个月实施细则的进展必将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紧急会商

  在这次会议上,45个部门的具体负责人报告了各自落实细则出台的进展情况。“目前,新36条的进展不理想。”出席会议的张平强调。

  2月6日到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5次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并称“今年是本届政府任期的最后一年,各项工作一定要善始善终”。

  这为“新36条”继续出台实施细则提供了一个契机。会上,民革中央主席周铁农建议,《报告》增加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的内容,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建议抓紧出台“新36条”配套细则,合理规定民间资本准入门槛。

  “‘新36条’没有落实,民间资本进入就是一句空话。”温家宝在听取《报告》建议时指出,促进民间资本进入垄断领域,不仅能缓解经济发展的困难,而且能够推进整个事业的发展。

  “民营企业一直找不到进门的槛。”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会长赵友山表示,政府鼓励民资进入石油等垄断行业,但很多具体的事情该找哪个部门来落实,必须要有配套的实施细则,否则就是一句空话。

  全国工商联研究室主任陈永杰认为,“新36条”主要是针对民间投资,“有的已经细化到二级科目领域,但行业准入需要一个一个地厘清。”

  例如在金融领域,“‘新36条’鼓励民间资本自主创办中小城镇金融机构,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但在法人最低出资比例限制、以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的比例限制等方面,需要有细则便于操作。”重庆银监局的一名官员对本报记者说。

  准入依旧是难题

  中国投资协会会长张汉亚认为,在解决民间投资准入难题上,“新36条”进行了大幅度调整,但局限依旧很大。

  在采访中,有专家认为,“新36条”依然是框架性的,在一些关键性领域仍未有突破。比如,电力除了电网,铁路除了线路运营外均属于非垄断业务,应该更进一步放开。

  在核电上亦有较大争议。一部分人士认为其属于自然垄断业务,另一派则认为,核电设备都可以从国外进口,对民资理应一视同仁。

  记者接触到的官、学、企三界人士均表示,“新36条”能否真正起到全面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作用,关键还要看各部门出台的细则措施能否到位。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曾说,国家确实缺少一个让政策落实的制度。民营经济的发展,处在一个缺乏系统、完整的政策体系和扶持框架的状态,往往是遇到了特殊问题就一事一议,因此很多政策也贯彻不下去。

  全国工商联调查发现,在城镇5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中,民营投资比重超过40%的行业仍然是一般垄断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8个行业。

  在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看来,比优惠政策更重要的是厘清政府的投资边界,从而为民企的投资腾出空间。

  在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后,出现了国有资本挤出民间资本的现象,“‘新36条’的出台实际上表明了中央把民间投资作为持久动力,摆到更重要的位置上。”全国工商联研究室主任陈永杰说。

  “当前要激发民间资本的活力,必须用强力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建议,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应该是给予民企特别的政策。

  “现在谁也不会说禁止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谁都说可以,但是门槛太高,民间资本进不去。”上述重庆银监局官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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