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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绑架企业老板一审被判10年

    日期:2007-11-06     作者:重庆晚报    阅读:2,340次
    索要“好处费”多次遭拒,昔日“兄弟伙”竟与企业老总的律师一起策划、组织、指挥控制老板的人身自由,企图勒索一笔钱财。在实施绑架时,老板夺路脱身(本报7月27日报道)。昨日下午,在市一中院第一法庭,倍受社会关注的重庆首例律师绑架企业老总案一审公开宣判。

站在被告席上的周宗全,原是重庆乾方律师事务所的主任,长期为被害人朱某所在公司处理法律事务。一同受审的陈建民则与朱某是多年的朋友。

法院审理查明,陈建民认为朱某没有给自己承诺的“好处费”,便去讨要,而朱某则表示没有这么回事。去年9月底,朱某去美国探亲。出于对朱某的不满,周宗全与陈建民密谋对其绑架,并邀约杨某、岳某等人参与。

去年10月31日,周宗全得知朱某当晚回渝,遂告知陈建民,陈建民当即叫杨某等人分乘两辆车,赶到江北机场守候。朱某下机后,乘车离开机场,当他们行至渝北区松牌路新牌坊转盘时,遇上红灯。跟踪其后的杨某等人手持铁棒等物,趁机去拉朱的车门,威胁其下车。朱的驾驶员迅速倒车,并趁机和朱某夺路脱身。

案发后,为了逃避打击,周宗全多次催促作案人员离开重庆,并与陈建民共谋,将举报该企业违法经营的材料投寄给有关部门。

法院另外查明,为了索要“好处费”,陈建民还安排杨某等人将该企业的一位副总拦截在其居住的小区门口。在多次被威胁后,该副总只得拿出10万元钱给陈建民了事。

去年11月,周宗全、陈建民等人相继被捉获。

法院一审判决,陈建民犯绑架罪、敲诈勒索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周宗全犯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杨某、岳某等人则被判处4年到10年的有期徒刑。

记者注意到,由于此案涉及律师的从业问题,旁听席上除了被告人的家属外,一些律师也在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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