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宁区召开司法行政系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谋划2018年工作学习讨论会。
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加快本市司法行政改革任务在长宁落地见效提出“1+2+3+4+5”的工作要求。
一、理顺一个关系
即司法行政归口管理与街道(镇)管理之间关系。
按照“区属、共管、街用”管理原则,加强与街道(镇)工作协同与统筹,推进与区编办、人社等部门相关工作方案落地。
二、落实两项专项整顿
即司法部关于公证、律师行业专项整顿工作。
对接中央有关法律服务业改革性方案,完善法律服务业执业监管流程,加大对公证、律师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查处力度,坚持引导扶持与监管处罚并重,努力打造长宁法律服务专业品牌产品。
三、推进三项改革
即专调中心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站)室项目、居委法律顾问制度的有效运作。
顺应新时代发展需求,在网络消费、保险服务等社会发展新领域拓展专调中心服务功能。注重专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专业人士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优势。
推进“长宁e法”向“12348长宁法网”系统切换,有效落实“2+4+3”区域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构架。
强化法律顾问参与基层治理法治效果,提升社区群众对居委法律顾问工作感受度与认可度。
四、夯实四项基本职能
即法律服务业服务管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预防、推动普法依法治理等职能。
依托不同创先争优平台,加大对优秀法律服务人才推荐力度,充分发挥其在推动民主法制建设的职能优势。
加快政府购买矛盾纠纷化解服务统一标准制度性研究,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持续发展。
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完善重犯责任倒查机制,加强对特殊人群日常管控与精准帮扶,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对标国际精品城区建设目标,落实区域普法工作责任制,推进区委重点课题36项举措落地,努力培育区域良好法治文化氛围。
五、提升司法行政工作五个力
提升党委对司法行政工作领导力,加快忠诚、干净、担当队伍建设;
提升司法行政业务执行力,驱动长宁司法行政新发展;
提升局属科室间、与其他部门间以及司法所间协同力,努力形成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供给工作合力;
提升司法行政改革对外宣传力,树立长宁司法行政良好服务品牌;
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凝聚力,强化队伍应急处置战斗力。
长宁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磊同志强调:时代在变革,需要司法行政力量以新应新;
体制在变动,需要司法行政力量以变应变;队伍在变化,需要司法行政力量以老带新;
矛盾在变形,需要司法行政力量化旧止新。同时结合区域发展实际,提出:不忘初心,努力为群众美好生活提供法治保障。不辱使命,努力为创新社会治理提供法治支撑。不懈追求,努力在国际精品城区建设中展示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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